• <p id="ixojn"><strong id="ixojn"><small id="ixojn"></small></strong></p>
  • <pre id="ixojn"></pre><pre id="ixojn"></pre>
    <track id="ixojn"><ruby id="ixojn"><menu id="ixojn"></menu></ruby></track>

      <table id="ixojn"><ruby id="ixojn"></ruby></table>
      首页 > 资讯 > 公告

      关于在全市开展新媒体调查登记和自媒体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2023-03-27 15:01:26

      来源: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应用情况,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媒体调查登记工作和自媒体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络媒体调查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8日—4月28日。本次集中登记结束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开设的网站、新媒体应在注册一个月内在所在地网信办完成备案登记;如账号名称、媒体主体发生变更,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二)登记范围

        本次调查登记对象为:商洛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新媒体和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账号,及以商洛地名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冠名的网站、新媒体。

        (三)登记类型

        1.网站:

        (1)新闻单位开设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新闻类网站;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政务类网站;

        (3)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类网站;

        (4)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类网站;

        (5)中省网站、报网合一机构在商洛开设的网站频道和工作站、记者站等分支机构的网站。

        2.新媒体:

        (1)新闻单位开设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移动客户端等;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移动客户端等;

        (3)冠有商洛区划地名,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4)公职人员注册登记的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5)以个人身份注册登记,粉丝量在1000以上有一定影响力,以发布社会信息或者业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四)责任分工

        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市级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网络媒体调查登记工作由市级部门登记,报市委网信办审核备案。各县(区)的网络媒体调查登记由县(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

        根据中央网信办安排,按照边调查登记边审查整治的原则,有效遏制自媒体乱象,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秩序,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一)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1.打击“自媒体”造谣传谣。

        2.打击“自媒体”炮制有害信息。

        3.打击“自媒体”恶意炒作。

        (二)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1.取缔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2.取缔利用信息内容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3.取缔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三)全面整治“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

        1.从严整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

        2.从严整治“自媒体”造热点博流量。

        3.从严整治“自媒体”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

        三、有关要求

        1.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委网信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系统本单位和辖区内的网络媒体分类进行登记核查,既要核查网站、新媒体名称是否违规,又要核查其传播内容,清除不良有害信息,处理违规网站及账号,确保把调查登记和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抓实抓好。

        2.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委网信办要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账号的主体责任,认真核查,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和汇总表,确保上报内容真实可靠。在登记时要对内容进行筛查,发现有违规内容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报请上级网信部门依法处理。

        3.依法依规管理。

        各网站平台要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管理法规,加强内容审核,依法办网管网用网,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媒体账号要遵守《互联网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名称中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从事新闻信息传播。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对顶风违规、屡教不改的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罚款、暂停相关功能、关停下架等处罚。

        4.严格时限要求。

        请于4月28日前将登记备案表、汇总表(加盖公章)报市委网信办网络舆情管理和执法科(市行政中心1210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3581319@qq.com。登记备案表、汇总表及要求可登陆“网信商洛”微信公众号、商洛新闻网、商洛之窗下载。

        联系人:刘文婷 联系电话:8069281 18891490110 传真:2369553

        特此公告。

        附件:登记备案相关表格

        中共商洛市委网信办

        2023年3月27日

      附件表格.doc
      ce4443876cc2f6cae5239d1a973fa3da.doc (162.50 KB)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久久综合久中文字幕青草|人妻少妇88久久中文字幕|久久国产精品波多野结衣AV|六月丁香婷婷色狠狠久久